1.詩八病之一。又名傷音病。凡五言詩一聯中除韻腳外,其餘九字中有相同之韻者即為犯小韻。如「客子已乖離,那宜遠相送」,子、已、離、宜同韻,即稱為犯小韻
1.詩八病之一。又名傷音病。凡五言詩一聯中除韻腳外,其餘九字中有相同之韻者即為犯小韻。如「客子已乖離,那宜遠相送」,子、已、離、宜同韻,即稱為犯小韻。參閱《文鏡秘府論·文二十八種病》
引 宋 魏慶之 《詩人玉屑》卷十一:「六曰小韻,謂除本韻一字外,九字中不得有兩字同韻,如‘遙’、‘條’不同。」
引 明 胡震亨 《唐音癸籤》卷十二:「小韻,除韻外,但九字中有相犯同聲者是。」
1.小韻
釋 小韻是詩八病(平頭、上尾、蜂腰、鶴膝、大韻、小韻、旁紐、正紐)之一,又名傷音病。凡五言詩一聯中除韻腳外﹐其餘九字中有相同之韻者即為犯小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