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國城鎮社會福利機構。主要收容、教養無家可歸、無生活來源的孤兒、棄嬰、殘疾兒童。同時收養有家但無力照管的自費殘疾兒童。實行供養、治療、教育相結合的收養方針,並開展多種形式的康複活動
1.兒童福利院
釋 兒童福利院,是指為孤兒和殘疾兒童提供服務的社會福利事業機構。中國由國家興辦,民政部門具體管理。對收養的兒童采取統一撫養、分類分班管理的方針。對健全兒童實行養與教相結合,嬰幼兒以保育為主,同時開展學齡前教育。對肢體殘缺但智力發育健全者,一方麵給予康複治療,另一方麵給予職業教育和技能培訓。對癡呆兒童,側重訓練其生活自理和從事簡單勞動的能力。
釋 兒童福利院主要收養無人撫養的孤兒,棄嬰和殘疾兒童的社會福利事業單位。在過去由外國教會和社會慈善團體所辦的育嬰堂、育嬰院、孤兒院等慈善救濟機構均屬此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