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官衙中的職役
1.官衙中的職役
引 宋 秦觀 《進策·盜賊下》:「朝庭若採唐之舊製,使諸路監司郡守,其選士人以補衙職。課之以鎮稅、場務、督捕盜賊之類……則豪傑英偉之士漸出於此塗,而姦猾之黨可得而籠入也。」
引 宋 趙彥衛 《雲麓漫鈔》卷十二:「國朝州郡役人之製:衙前入役曰鄉戶,曰押、録,曰長名,職次曰客司,曰通行官;優者曰衙職。」
1.衙職
釋 yá zhí ㄧㄚˊ ㄓㄧˊ
釋 衙職(衙職)
釋 官衙中的職役。 宋 秦觀 《進策·盜賊下》:「朝庭若采 唐 之舊製,使諸路監司郡守,其選士人以補衙職。課之以鎮稅、場務、督捕盜賊之類……則豪傑英偉之士漸出於此塗,而奸猾之黨可得而籠入也。」 宋 趙彥衛 《雲麓漫鈔》卷十二:「國朝州郡役人之製:衙前入役曰鄉戶,曰押、録,曰長名,職次曰客司,曰通行官;優者曰衙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