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亦稱「押尾」
2.署名於法書兩紙首尾縫間
1.亦稱「押尾」。署名於法書兩紙首尾縫間。後用於文書、契約的兩紙縫間稱押縫,用於文書契約的末尾稱押尾
引 宋 黃伯思 《東觀餘論·記與劉無言論書》:「魏晉以來法書,至梁禦府藏之,皆是朱異……等題名於首尾紙縫間,故或謂之押縫,或謂之押尾,祗是謂書名耳。」
引 宋 趙彥衛 《雲麓漫鈔》卷六:「世人多誤﹝《蘭亭序》﹞寶鑱本為定武本,或雲第五行有僧字,蓋是時搨本至多,惟此僧永所藏為真。又雲,當其行間是僧權押縫,後權字磨滅,曾不知老之將至,誤用僧字。」
1.押縫
釋 押縫是一個漢語詞語,讀音是yā fénɡ,是指署名於法書兩紙首尾縫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