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參與並知道內情
英 have a participant's knowledge of;
1.謂參與其事並且得知內情。 《左傳·隱公十一年》:「齊侯 以 許 讓公。公曰:‘君謂 許 不共,故從君討之
引 許 既伏罪矣,雖君有命,寡人弗敢與聞。’」
引 《漢書·武帝紀》:「與聞國政而無益於民者斥,在上位而不能進賢者退。」
引 宋 歐陽修 《<歸田錄>序》:「幸蒙人主之知,備位朝廷,與聞國論者,蓋八年於茲矣。」
引 魯迅 《華蓋集·我觀北大》:「據一位教授的名論,則‘教一兩點鍾的講師’是不配與聞校事的,而我正是教一點鍾的講師。」
1.參與、幹預。也作「預聞」、「豫聞」
引 《史記·卷四七·孔子世家》:「與聞國政三月,粥羔豚者弗飾賈。」
1.與聞
釋 與聞yùwén
釋 與:等待;
釋 聞:聽見,看見‘;
釋 與聞:在世間某處等待、遇見,久違的人/物。是一種等待所產生的特殊情感。
釋 與聞也指[have a participant's knowledge of]參與並知道[內情]。
英語翻譯 have a participant's knowledge o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