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明末以後部分地區所行商人憑票運銷茶、鹽的製度。至清同治五年(1866年)票法變相為綱法,準由票商專利。辛亥革命後仍沿用,抗日戰爭期間始廢除
1.明 末以後部分地區所行商人憑票運銷茶、鹽的製度。至 清 同治 五年(1866年)票法變相為綱法,準由票商專利。辛亥革命後仍沿用,抗 日 戰爭期間始廢除
1.票法
釋 票法,明末以後部分地區所行商人憑票運銷茶﹑鹽的製度。嘉靖十六年(1537年),在浙江的一些山區,「官商不行之處,山商(土商,也稱票商)每百斤(食鹽)納銀八分,給票行鹽」(《明史·食貨誌四》)。這是實行票法之始,後來山東等地陸續仿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