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亦稱「因明論」
2.古代印度五明之一。音譯為醯都費陀,意譯為因明。「因」指原因、根據、理由;「明」義為學術。因明即關於邏輯推理的學說,隨佛教傳入中國
1.亦稱「因明論」。古代 印度 五明之一。音譯為醯都費陀,意譯為因明。「因」指原因、根據、理由;「明」義為學術。因明即關於邏輯推理的學說,隨佛教傳入 中國。唐 玄奘 《大唐西域記·案達羅國》:「昔佛世尊善權導物,以慈悲心,説因明論,綜括妙理,深究微言
引 如來 寂滅,大義泯絶。今者, 陳那菩薩 福智悠遠,深達聖旨,因明之論重弘茲日。」
引 清 龔自珍 《發大心文》:「我生天上,久遠超出因明,內外五明,神明第一。」
引 章炳麟 《無神論》:「然則神造萬物,亦必被造於他,他又被造於他,此因明所謂‘犯無窮過’者。」
1.佛教邏輯學,也包含部分認識論的內容。源於印度的辯論術,後來成為佛教哲學體係的重要組成部分。五世紀末形成印度學術研究重點之一,至七世紀法稱達到頂點。從形式上和現代邏輯比較,因明有先立結論,再溯求理由的特征
引 《大唐西域求法高僧傳·卷下》:「向使此賢致意因明者,我複何顏之有乎!」
1.因明
釋 因明,梵文 Hetuvidyā 的意譯,指古印度的邏輯學。它與聲明(語言文字學)、工巧明(工藝曆算學)、醫方明(醫學)、內明(各學派自己的學說,對佛教來說則指佛學)合稱「五明」,為古印度的五門學科。因,指推理的根據、理由、原因。明,指顯明、知識、學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