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手指的紋理,也指它的印跡
英 fingerprint; loops and whorls on a finger;
1.手指肚上皮膚的紋理。亦指這種紋理留下來的痕跡
引 丁玲 《韋護》第二章三:「珊珊低著頭,凝視自己手指上的細細的指紋,眼睛仿佛有點潮濕了。」
1.人手指尖內側表麵的凸紋。自出生即已定形,成長時雖紋痕變粗,紋距加大,然其形態特征,至死不變;且其紋路人各不同,與物相觸又會留下痕跡,故可作為犯罪鑒識的重要依據
1.指紋 (人手指上的紋路)
釋 指紋,也叫手印,即是表皮上突起的紋線。由於人的指紋是遺傳與環境共同作用產生的,因而指紋人人皆有,卻各不相同。由於指紋重複率極小,大約150億分之一,故其稱為「人體身份證」。
釋 指紋是人類手指末端指腹上由凹凸的皮膚所形成的紋路,指紋能使手在接觸物件時增加摩擦力,從而更容易發力及抓緊物件,它是人類進化過程式中自然形成的。
釋 伸出手,仔細觀察,可以發現小小的指紋也分三種類型:有同心圓或螺旋紋線,看上去像水中漩渦的,叫鬥型紋(whorl);有的紋線是一邊開口的,即像簸箕似的,叫箕型紋(loop);有的紋形像弓一樣,叫弓型紋(arch)。除總體形狀不同之外,各人指紋紋形的多少、長短也不同。
釋 指紋在胎兒第三四個月便開始產生,到六個月左右就形成了。當嬰兒長大成人,指紋也隻不過放大增粗,紋樣終生不會發生改變。
英語翻譯 the arches, loops and whorls on the fingers; finger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