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後漢書·方術傳下·費長房》載費長房從壺公學仙,壺公遣歸,與一竹杖使騎。長房乘杖,須臾到家。投杖於葛陂中,回視,已化為龍。後代詩文中常稱竹杖為「壺公龍」
1.《後漢書·方術傳下·費長房》載 費長房 從 壺公 學仙, 壺公 遣歸,與一竹杖使騎。 長房 乘杖,須臾到家。投杖於 葛陂 中,回視,已化為龍。後代詩文中常稱竹杖為「壺公龍」
引 宋 蘇軾 《次前韻寄子由》:「還鄉亦何有,暫假壺公龍。」
1.壺公龍
釋 長房辭歸,翁與一竹杖,曰:「騎此任所之,則自至矣。既至,可以杖投葛陂中也。」又為作一符,曰:「以此主地上鬼神。」長房乘杖,須臾來歸,自謂去家適經旬日,而已十餘年矣。即以杖投陂,顧視則龍也。家人謂其久死,不信之。長房曰:「往日所葬,但竹杖耳。」乃發塚剖棺,杖猶存焉。遂能醫療眾病,鞭笞百鬼,及驅使社公。或在它坐,獨自恚怒,人問其故,曰:「吾責鬼魅之犯法者耳。」
英語翻譯 Yi Gong lo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