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對案件進行審理並加以判決
英 try;
1.審理案件並加以判決
引 清 劉獻廷 《廣陽雜記》卷二:「蕭山縣人來度,官滇中。嚐睡去,於冥中列坐審判世間事,亦有千古未結之案。」
引 瞿秋白 《赤都心史》十九:「這位女教師不得不受審判,爭辯的結果,反得知審判官中每人至少也得七份口糧呢。」
2.引申為檢驗評價
引 洪深 《電影戲劇的編劇方法》第一章五:「在事實的靠得住與否這一點上,觀眾最容易審判一個作家了。」
1.審訊並加以判斷
例 「法官正在審判一樁殺人案件。」、「最後的審判」。
2.書名。捷克作家卡夫卡所寫的小說。西元一九二六年出版,敘述主角約瑟夫無故被捕,又無端被釋,隨即又遭傳訊。他為求獲判無罪,四處奔走,尋求答案;甚至找上法 院畫匠特多裏,但特氏卻告訴他無人曾經真正被宣判無罪。最後,遭穿著製服的陌生人逮捕殺害。此書探討人的存在問題,存在主義色彩濃厚
1.審判 (漢語詞語)
釋 審判是一個漢語詞彙,審判即審理案件,並給予判決。是執法權的重要組成部分。清 劉獻廷 《廣陽雜記》卷二與 瞿秋白 《赤都心史》十九中均有記載。
英語翻譯 a trial; to try s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