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亦作「朞親」
2.服喪一年的親屬
1.亦作「朞親」。服喪一年的親屬
引 《魏書·廣川王略傳》:「欲令諸王有期親者為之三臨,大功之親者為之再臨,小功緦麻為之一臨。」
引 宋 蘇軾 《司馬溫公神道碑》:「又論濮安懿王,當準先朝封贈期親尊屬故事,天下韙之。」
引 元 李五 《虎頭牌》第四折:「尋思來這朞親尊長多妨礙,俺今日謝罪也在宅門外。」
引 《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第一〇八回:「我隻穿了期親的服製,在旁邊回禮。」
1.期親
釋 所謂「期親」,即古代喪服製關於「期親」的規範,謂依喪服製應服齊衰期年之服的親戚。凡本宗為祖父母、伯叔父母、兄弟、嫡孫、在室姑、姊妹、眾子、長子婦、侄、在室侄女,以及夫父母在者為妻、妾為其父母、正妻子、在室己女,已嫁為祖父母、父母,皆服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