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受訓斥、斥責或攻擊
例 放鬆對教改所內詐騙犯的訓誡。
英 get after;
2.教訓地或教條地講道
英 sermonize;
1.亦作「訓戒」。教導和勸誡
引 唐 白居易 《晉諡恭世子議》:「若垂末代以為訓戒,居易懼後之臣子有失大義、守小節者將奔走之,將欲商榷,敢徵義類。」
引 宋 呂陶 《明任策上》:「其言皆出於懇誠,而其道各務於訓戒。」
引 清 朱之瑜 《壽中山風軒八十啟》:「意專矜式乎高深,不謂盛修夫賓主;嘉禮成而訓誡少,惜別易而繼見難。」
引 清 王士禛 《池北偶談·談異二·陳百史》:「比至,凡書數百言,皆言家事及訓誡之語。」
引 葉聖陶 《倪煥之》八:「他以為已經把犯罪的部屬交給頭目去訓誡和懲罰,自有頭目負責;自己隻有從旁批判那頭目處理得得當不得當的事情了。」
1.教導勸誡
例 「他決定聽從母親的訓誡,改過自新。」
近 教训
2.少年管訓處分中一種較輕微的刑罰。由少年法庭的法官在法庭內執行,以當麵勸導的 方式,告訴受訓誡者錯在哪裏,以及該如何改過等。訓誡後,再令少年寫悔過書,並 請其父母等注意管教孩子
1.訓誡
釋 訓誡,是指人民法院對違反法庭規則的行為人,進行批評教育,並責令其改正,不得再犯。中國公安機關和法院對某些違法犯罪分子所作的批評教育。需要予以訓誡的,犯罪情節輕微而免予刑事處分的人,在民事案件中應當承擔民事責任的人,妨害民事訴訟的訴訟參與人或其他人,由法院予以訓誡;不滿十四歲違反治安管理的人,由公安機關予以訓誡。
英語翻譯 get after; sermoniz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