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依法減輕原判的刑罰
英 reduce a penalty; abatement of a sentence; commutation (mitigation) of a sentence;
1.亦作「減刑」。經過法律手續將原判刑罰減輕
引 《清會典·刑部四·尚書侍郎職掌四》:「凡恤刑之典,曰停刑,曰減刑,曰停遣,各定以時日。」
引 《清明》1982年第2期:「魯蓉生是前一年春天減刑出獄的。」
1.依法將原已判處確定的刑罰減輕,稱為「減刑」
近 弛刑
1.減刑 (刑事司法活動之一)
釋 減刑,是指對原判刑期適當減輕的一種刑法執行活動。狹義的減刑是指依法被判處管製、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罪犯在具有法定的減刑情節時,由負責執行刑罰的機關報送材料,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減輕原判刑罰的刑事司法活動;廣義的減刑是指凡受刑事處罰的人,在具備法定的減刑情節時,由負責執行刑罰的機關報送材料,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減輕原判刑罰的刑事司法活動,不僅包括狹義減刑的範圍,還涵蓋了死刑緩期二年執行、罰金、緩刑及因主刑減刑後附加剝奪政治權利的減刑。
釋 2014年2月中央政法委規定,職務犯罪等三類罪犯判死緩入獄後,減刑後的最低刑期不少於22年。
英語翻譯 abatement of a sentence; commutation (mitigation) of a sentence; reduce a penal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