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人口稅。封建時代政府向成年男子征收的一種賦稅。此製自漢始,曆代相沿,稱名各異,賦額不一。宋沿之,稱身丁錢或丁錢
1.人口稅。封建時代政府向成年男子征收的一種賦稅。此製自 漢 始,曆代相沿,稱名各異,賦額不一。 宋 沿之,稱身丁錢或丁錢
引 宋 李心傳 《建炎以來朝野雜記甲集·財賦二·身丁錢》:「身丁錢者,東南淮、浙、湖、廣等路皆有之。自馬氏據湖南,始取永道郴州桂陽軍茶陵縣民丁錢絹米麥。」
引 宋 陸遊 《豐年行》:「縣前歸來傳好語,黃紙續放身丁錢。」
引 範文瀾 蔡美彪 等《中國通史》第四篇第一章第一節:「﹝宋朝﹞二十至六十的男子,都要交納身丁錢(或米、絹)。」
1.古時按人丁征收的稅。宋·陸遊〈豐年行〉:「縣前歸來傳好語,黃紙續放身丁錢。」也作「丁賦」、「丁算」
1.身丁錢
釋 人口稅。封建時代政府向成年男子征收的一種賦稅。此製自漢始,曆代相沿,稱名各異,賦額不一。宋沿之,稱身丁錢或丁錢。宋代為賦稅名。男子年二十或二十一成丁,六十為老。人戶每歲按丁輸納錢米或絹,總稱身丁錢。在四川以外的南方各路征收,不分主戶﹑客戶,均須負擔。其中多數為五代割據政權在兩稅之外所創立,稅額各不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