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願意地承認短處、失敗、懈怠、過失或罪責
英 confess;
2.在刑法中被告對於某一事實或斷言的真實性予以承認
例 罪犯對此供認不諱。
英 admission;
1.法律用語。當事人陳述或招認有關案情的事實
引 清 黃六鴻 《福惠全書·刑名·審鞫》:「取兇犯口供訖,又將幹證喚問……皆供認不諱。」
引 巴金 《家》十:「據說捉到了兩個兵士,供認是那天動手打學生的人。」
引 艾青 《在浪尖上》詩:「拷打一個十四歲的少年,逼他供認自己是‘縱火犯’。」
2.泛指承認
引 蕭乾 《栗子·憂鬱者的自白》:「當我閉上眼,默憶一生中所遇到的人物時,我得供認,猙獰如判官的麵孔占去多半。」
1.承認所做的事情
引 《喻世明言·卷三八·任孝子烈性為神》:「大尹聽罷,呆了半晌,遂問排鄰,委果供認是實。」
例 「你的同夥已經供認罪行,你還不趕快俯首認罪。」
近 承认
1.供認
釋 供認,指當事人陳述或招認有關案情的事實。
英語翻譯 admission; confe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