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把判錯的案件或做錯的政治結論改正過來
英 depurge; redress (a mishandled case);
1.把冤屈誤判的案件糾正過來
引 《漢書·雋不疑傳》:「每行縣録囚徒還,其母輒問不疑:‘有所平反,活幾何人?’即不疑多有所平反,母喜笑。」
引 王先謙 補注引 胡三省 曰:「平反,理正幽枉也。」
引 唐 劉肅 《大唐新語·持法》:「時周興來俊臣等羅告天下,衣冠遇族者數千百家,有功居司刑,平反者不可勝紀。」
引 《元典章新集·刑部·刑法》:「平反寃獄,乃居官者職令所當為之事。」
引 毛澤東 《關於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的問題》二:「原來在什麼範圍內弄錯的,也應該在什麼範圍內宣布平反。」
1.洗雪冤情
引 《漢書·卷三六·楚元王劉交傳》:「每行京兆尹事,多所平反罪人。」
1.平反
釋 平反,是對過去的冤假錯案以及不準確的認識評價做出正確的修改,以還曆史一個真實的麵目,還當事人一個公正的評價。出自《漢書·雋不疑傳》:「每行縣錄囚徒還,其母則問不疑:有所平反,活幾何人?」「平反」應是同義複合詞,新《辭源》解為:輕重適中叫平,推翻舊案叫反,這一解釋不當。
英語翻譯 to redress (an injustice), to rehabilitate (sb whose reputation was unjustly sullied)
法語翻譯 réhabiliter
德語翻譯 Rehabilitation (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