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亦作「科適」
2.謂依法貶謫,流徙戍邊。亦指貶謫戍邊的罪人
1.亦作「科適」。謂依法貶謫,流徙戍邊。亦指貶謫戍邊的罪人
引 《史記·大宛列傳》:「置居延、休屠以衛酒泉,而發天下七科適,及載糒給貳師。」
引 張守節 正義:「音讁。張晏雲:吏有罪一,亡命二,贅壻三,賈人四,故有市籍五,父母有市籍六,大父母有籍七:凡七科。武帝天漢四年,發天下七科讁出朔方也。」
引 按,《漢書·武帝紀》作「科讁」。 漢 桓寬 《鹽鐵論·擊之》:「甲士死於軍旅,中士罷於轉漕!仍之以科適,吏徵發極矣。」
引 明 文徵明 《顧春潛先生傳》:「一切科讁,凡以瘠民裕上者,悉蠲放之。」
1.科謫
釋 1.亦作"科適"。 2.謂依法貶謫﹐流徙戍邊。亦指貶謫戍邊的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