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官名。漢以後中央及各州縣皆置掾史,分曹治事。多由長官自行辟舉。唐宋以後,掾史之名漸移於胥吏
1.官名。 漢 以後中央及各州縣皆置掾史,分曹治事。多由長官自行辟舉。 唐 宋 以後,掾史之名漸移於胥吏
引 《後漢書·百官誌一》:「﹝太尉﹞掾史屬二十四人。」
引 《西京雜記》卷二:「買臣至郡,引﹝錢勃﹞為上客,尋遷為掾史。」
引 清 邵長蘅 《閻典史傳》:「應元(閻應元)起掾史,官京倉大使。」
1.掾史
釋 各縣掾史則多在百石以下。後辛亥革命時,浙江都督府在都督府及所屬各局(後改處),設掾史,辦理會計庶務。民國元年(1912)所定《浙江省地方官製》在各縣亦設掾史,地位在科員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