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以煎鹽為業的人家
1.以煎鹽為業的人家
引 《舊五代史·晉書·高祖紀二》:「其北京管內鹽鐺戶,合納逐年鹽利。」
引 《宋史·食貨誌下五》:「仁宗時,分永利東、西兩監。東隸並州,西隸汾州。籍州民之有鹻土者為鐺戶,戶歲輸鹽於官,謂之課鹽,餘則官以錢售之,謂之中賣。」
引 《文獻通考·征榷三》:「鬻鹻為鹽,大牴鹻土,或厚或薄,薄則利微,鐺戶破產不能足其課。」
1.鐺戶
釋 以煎鹽為業的人家
釋 鐺戶(鐺戶)
釋 《舊五代史·晉書·高祖紀二》:「其 北京 管內鹽鐺戶,合納逐年鹽利。」《宋史·食貨誌下五》:「 仁宗 時,分 永利東 、 西 兩監。東隸 並州 ,西隸 汾州 。籍州民之有鹻土者為鐺戶,戶歲輸鹽於官,謂之課鹽,餘則官以錢售之,謂之中賣。」《文獻通考·征榷三》:「鬻鹻為鹽,大牴鹻土,或厚或薄,薄則利微,鐺戶破產不能足其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