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猶奏蔭
2.上奏朝廷,薦舉官員
1.猶奏蔭
引 宋 範仲淹 《答手詔條陳十事》:「其兩大省等官,既奏得子充京官,明異於庶僚,大示區別,復更每歲奏薦,積成冗官。」
引 《宋史·選舉誌五》:「淳化改元恩,文班中書舍人、武班大將軍以上,並許廕補;如遇轉品,許更蔭一子,由是奏薦之恩始廣。」
2.上奏朝廷,薦舉官員
引 範文瀾 蔡美彪 等《中國通史》第三編第三章第一節:「先鋒將康延孝自以為功大,應得重賞,郭崇韜卻奏薦親信將董璋為東川節度使,康延孝大怒。」
1.奏薦
釋 奏薦,上奏朝廷,薦舉官員。 範文瀾 蔡美彪 等《中國通史》第三編第三章第一節:「先鋒將 康延孝 自以為功大,應得重賞, 郭崇韜 卻奏薦親信將 董璋 為 東川 節度使, 康延孝 大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