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晉代和南朝的戶籍冊,用黃紙書寫。後亦泛稱戶籍
1.晉 代和 南朝 的戶籍冊,用黃紙書寫。後亦泛稱戶籍
引 《太平禦覽》卷六〇六引《晉令》:「郡國諸戶口黃籍,籍皆用一尺二寸劄,已在官役者載名。」
引 《南齊書·虞玩之傳》:「黃籍,民之大紀,國之治端。」
引 《資治通鑒·齊高帝建元二年》引此文, 胡三省 注曰:「杜佑曰:‘黃籍者,戶口版籍也。’」
引 明 歸有光 《策問》之十二:「今天下編戶不具,黃籍無稽,流冗與土著雜處。」
引 範文瀾 蔡美彪 等《中國通史》第二編第五章第二節:「齊高帝新建齊朝,想整頓黃籍。黃籍是普通民眾的戶口簿,是朝廷征取租稅徭役的根據。」
1.黃籍 (南朝時正式戶籍稱號)
釋 晉代和南朝用黃紙書寫的戶籍總冊。《太平禦覽》卷六百六引《晉令》:「郡國諸戶口黃籍,籍皆用一尺二寸劄,已在官役者載名。」又《南齊書·虞玩之傳》:「建元二年詔朝臣曰:黃籍,民之大紀,國之治端,自頃氓俗巧偽,為日已久,至乃竊注爵位,盜易年月,增損三狀,貿襲萬端。或戶存而文書已絕,或人在而反托死叛,停私而雲隸役,身強而稱六疾,編戶齊家,少不如此。」南齊政府實行「檢定黃籍」,搜括不應列入黃籍的戶口,「悉充遠戍」,以致「民多逃亡避罪」,引起階級矛盾的激化。參見「白籍」。
英語翻譯 Huang J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