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十二律之一。陰律六為呂,陽律六為律。夷則為陽律的第五律。律呂相配居第九
1.十二律之一。陰律六為呂,陽律六為律。夷則為陽律的第五律。律呂相配居第九。參見「十二律」、「律呂」
引 《國語·周語下》:「五曰夷則,所以詠歌九則,平民無貳也。」
引 韋昭 注:「夷,平也;則,法也。言萬物既成,可法則也。」
引 《禮記·月令》:「孟秋之月……其音商,律中夷則。」
1.夷則
釋 古代樂律名。古樂分十二律﹐用來確定音階的高下,陰陽各六,夷則為其一也。 十二律製:古代律製,用三分損益法將一個八度分為十二個不完全相等的半音的一種律製。人們把十二個律與十二月相配,夷則配七月。此時萬物開始被陰氣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