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再次結婚。古代男女婚嫁時,父母為他們舉行酌酒祭神的儀式叫「醮」。後專指婦女再嫁
例 初娶管氏,再醮錢氏。——程祖慶《吳郡金石目·宋故通判趙公壙誌》
英 remarry;
1.再次斟酒。古代行冠禮時的一種儀式
引 《儀禮·士冠禮》:「加皮弁如初儀,再醮攝酒,其他皆如初。」
2.古代行婚禮時,父母給子女酌酒的儀式稱「醮」。因稱男子再娶或女子再嫁為「再醮」。 元、明 以後專指婦女再嫁
引 《孔子家語·本命》:「﹝女子﹞夫死從子,言無再醮之端。」
引 王肅 注:「始嫁言醮禮,無再醮之端,言不改事人也。」
引 《北齊書·羊烈傳》:「一門女不再醮。」
引 宋 樓鑰 《駱觀國墓誌銘》:「鰥居二十餘年,不復再醮。」
引 《明史·徐文華傳》:「中人之家不取再醮之婦。」
1.古代加冠及嫁女時飲酒之儀,酌而不酬為醮
引 《儀禮·士冠禮》:「再醮攝酒,其他皆如初。」
近 改嫁
反 坚贞 守节
2.婦女再嫁。也作「改嫁」、「改醮」
引 《北齊書·卷四三·羊烈傳》:「烈家傳素業,閨門修飾,為世所稱,一門女不再醮。」
1.再醮
釋 舊時婚俗之一。醮,古代原係酌酒之意,指單方麵的敬酒,再醮即第二次敬酒。周代作為禮俗除行於加冠禮和及笄禮外,亦為婚禮儀式之一。
釋 封建社會視寡婦再嫁為奇恥大辱,所謂「從一而終」是舊時婦女必須遵循的節操。寡婦改嫁稱再醮,必經族長同意,否則不允。"似乎昆蟲也要貞節,續弦或再醮,連做藥資格也喪失了。"——魯迅《父親的病》
英語翻譯 to remar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