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確立王位繼承人。謂無子而以同宗之子承繼
1.確立王位繼承人
引 《史記·孝文本紀》:「古者殷周有國,治安皆千餘歲,古之有天下者莫長焉,用此者也。立嗣必子,所從來遠矣。」
2.謂無子而以同宗之子承繼
引 《儒林外史》第六回:「如今把個正經主兒去了,這些家人小廝都沒個投奔,這立嗣的事是緩不得的。」
1.立定繼承人
引 《史記·卷一〇·孝文本紀》:「立嗣必子,所從來遠矣。」
引 《儒林外史·第六回》:「這些家人小廝都沒個投奔,這立嗣的事是緩不得的。」
1.立嗣
釋 古代中國家庭習俗之一。唐律及明、清律皆規定,男子無子始許立嗣。立嗣隻許立輩分相當的侄子為嗣子,不得立女子為嗣,也不得立異姓子而亂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