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1138年,金國派使者要挾南宋皇帝遞降書順表,宋高宗、秦檜貪生怕死,準備降金。大臣胡銓寫《戊午上高宗封事》表示反對:「誓與秦檜等人不共戴天,希望斬下他的人頭懸掛城門示眾,然後誅殺金國使者。否則自己將蹈東海而死。」
成語拼音 bù gòng dài tiān
成語解釋
共:共同;戴:頂著。
不跟仇敵在同一個天底下生活。
形容仇恨極深;誓不兩立。
成語出處 西漢 戴聖《禮記 曲禮上》:「父之仇,弗與共戴天。」
情感色彩 不共戴天是中性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