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掠取;搶掠。後作「抄」
英 rob
引 鈔,叉取也。從金,少聲。 —— 《說文》。俗字作抄。
引 遮取謂之抄掠。 —— 《通俗文》
引 攻鈔郡縣。 —— 《後漢書·公孫瓚傳》
例 鈔掠(劫掠騷擾;劫奪他人財物)
(2) 謄寫。也作「抄」
英 copy
引 溥幼嗜學,所讀書必手鈔。 —— 《明史·張溥傳》
例 鈔白(抄錄的公文副本);鈔胥(擔任謄錄鈔寫工作的小吏。也作「抄胥」)
(1) 紙幣名。現在稱紙幣為鈔票,簡稱鈔
英 paper money
引 遞製交鈔,與錢並用。 —— 《金史·食貨誌三》
例 外鈔(外國的鈔票);冥鈔(迷信人給死人燒的假鈔票,有些地方叫紙錢)
(2) 泛指錢
英 money
例 破鈔(請客送禮破費錢);錢鈔(舊時泛指錢)
(3) 文學作品等經過選錄而成的集子
英 collection
例 《北堂書鈔》、《章太炎文鈔》
(4) 姓
康熙字典中沒收錄“钞”字頭,請參考“鈔”字。
卷别正文・戌集上
部首金部
康熙筆画12畫 部外 4畫
《唐韻》、《韻會》、《正韻》:楚交切;《集韻》:初交切,音。《說文》:叉取也。徐鉉曰:今俗別作抄。《廣韻》:略也。《後漢・公孫瓚傳》:尅會期日,攻鈔郡縣。
又,《韻會》或作摷。張衡〈東京賦〉:摷昆聊。
又作抄。杜甫詩:飯抄雲子白。
又,姓。《正字通》:明鈔秀、鈔奇。
又,《增韻》:謄寫也。《抱朴子・金丹卷》:余令略鈔金丹之都較,以示後之同志者。
又,《博雅》:强也。
又,《廣韻》:初敎切;《集韻》、《韻會》、《正韻》:楚敎切,音。《周禮・夏官・射鳥氏》敺烏鳶〔註〕:烏鳶喜鈔盜(烏鳶“善〕鈔盜),便汙人。〔釋文〕鈔,初敎反。
又,《正字通》:楮貨名。《宋史》:紹興二十四年,女眞以銅少循宋交子法造鈔引,一貫、二貫、三貫、五貫、十貫五等,謂之大鈔。一百、二百、三百、五百、七百五等,謂之小鈔。與錢用,以七年爲限,納舊易新,諸路置交鈔庫官受之,每貫取工墨錢十五文,公私便焉。
又,《韻會定正》:官收物而給印信文憑也,卽今鈔關。
又,與杪同。《管子・幼官篇》:敎行於鈔。〔註〕鈔,末也。〔又〕聽於鈔,故能聞未極。〔註〕鈔,深遠也。
又,《集韻》:齒紹切,音──取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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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别卷十四上 位置第469頁,第29字
反切楚交切
叉取也。从金少聲。
臣鉉等曰:今俗別作抄。
叉取也。
叉者,手指相逪也。手指突入其閒而取之,是之謂鈔。字从金者,容以金鐵諸器刺取之矣。《曲禮》曰:母剿說。剿卽鈔字之叚借也。今謂竊取人文字曰鈔。俗作抄。
从金。少聲。
楚交切。二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