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同「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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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别正文・寅集上
部首子部
康熙筆画3畫 部外 0畫
《廣韻》:居列切;《集韻》、《韻會》:吉列切;《正韻》:古屑切,音結。《說文》:人無右臂形。《玉篇》:單也、餘也、後也、短也。《集韻》:健也。《詩・大雅》:靡有孑遺。言周之民無復有遺者。
又,孑孑,特出貌。《詩・鄘風》:孑孑干旌。
又,戟也。《周禮・夏官・大司馬(周禮・夏官・司馬)》司戈盾。〔註〕戈有旁出者爲句孑。《左傳・莊四年》:楚武王荆尸,授師孑焉以伐隨。揚子《方言》:凡戟而無刅謂之孑,俗作。
又,孑孑,水中赤蟲,游水際,遇人則沈,俗呼沙蟲,一名蜎蠉。《淮南子・說林訓》:孑孑爲蟁。〔註〕倒跂蟲也,化爲蟁,蟁卽蚊也。
又,姓。見《奇姓通》。
又,《集韻》:激質切,音吉──義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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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别卷十四下 位置第490頁,第12字
反切居桀切
無右臂也。从了,象形。
《六書故》:「孑不過取一臂單孑之義,不當复分左右。」
無又臂也。
引申之,凡特立爲孑。詩曰:孑孑干旄。又曰:靡有孑遺。《方言》曰:而無刃,秦晉之閒謂之釨。釨卽孑字。《左傳》正作孑。
从了。象形。
居桀切。十五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