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告發,檢舉。《説文•言部》:「證,告也。」《論語•子路》:「其父攘羊,而子證之。」
2驗證;證實。《廣雅•釋詁四》:「證,譣也。」
3憑證;證據。《大戴禮記•文王官人》:「平心去私,慎用六證。」
4善美,行為不傾邪。《太玄•從》:「人不攻之,自然證也。」
5諫浄。《呂氏春秋•誣徒》:「愎過自用,不可證移。」
6佛教用語。指修行得道。《五燈會元•西天祖師•四祖》:「尊者在世化導,證果最多。」
7病況,症候。後作「症」。《列子•周穆王》:「其父之魯,過陳,遇老聃,因告其子之證。」
(1) 諫正
英 remonstrate
(1) 通「症」。病症
英 disease; illness
引 然後先生之言,爲思陵對證之藥也。 —— 清· 黃宗羲《子劉子行狀》
(2) 假借爲「徵」。今亦用爲證驗字。證據
英 evidence; proof
引 索證正不在遠。 —— [英]赫胥黎著、 嚴復譯《天演論》
卷别正文・酉集上
部首言部
康熙筆画19畫 部外 12畫
《廣韻》、《集韻》、《韻會》諸應切,蒸去聲。《說文》:吿也。《玉篇》:驗也。《增韻》:也、質也。《論語》:其父攘羊,而子證之。《史記・齊悼惠王世家》:令其辭證皆引王。《後漢・張衡傳》:采前世成事,以爲證驗。《宋書・沈約自序》:探摘是非,各褾證據。
又,與徵通。《禮・中庸》:雖善無徵,無徵不信。〔註〕善無明徵,則其善不信也。徵,或爲證。
《集韻》:唐武后作。
卷别卷三上 位置第76頁,第6字
反切諸應切
告也。从言登聲。
武則天新造字:。
告也。从言。登聲。
諸應切。六部。今人爲證驗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