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積竹杖,即「殳」。《説文•木部》:「欑,積竹杖也。」
2聚集;叢積。《説文•木部》:「欑,叢木。」《廣雅•釋詁三》:「欑,聚也。」
3稾葬,即停放棺木暫時不葬。宋徐夢莘《三朝北盟會編》卷四十九:「因患身故,州司以京於崇教寺之側拘欑。」
1同「鑽」。鑽孔。《説文•木部》:「欑,穿也。」
卷别正文・辰集中
部首木部
康熙筆画23畫 部外 19畫
《集韻》、《韻會》:徂丸切;《正韻》:徂官切,音襸。《說文》:一曰積竹杖也。《禮・喪大記》:君用輴,欑至于上,畢塗泥。〔註〕輴,盛柩之車;欑,猶菆也──菆木于輴之四面至于棺上,以泥塗之。此欑木似屋形,故曰畢塗泥也。《後漢・岑彭傳》:田戎橫江水,起浮橋鬭樓,立欑木。
又,地名。《左傳・隱十一年》:王與鄭人欑茅之田(“王與鄭人欑茅之田”,原文作“王取鄔、劉、蒍、邘之田于鄭,而與鄭人蘇忿生之田──溫、原、絺、樊、隰郕、欑茅、向、盟、州、陘、隤、懷”)。又,《春秋・宣十一年》:會狄于欑函。
又,《韻會》:祖官切,音鑽。又,《集韻》:祖算切,鑽去聲──義同。
又,《類篇》:矛戟柄也。
又,《集韻》:在坦切,音瓚。《左傳・昭元年》禜祭爲營欑。
卷别卷六上 位置第191頁,第11字
反切在丸切
積竹杖也。从木贊聲。一曰穿也。一曰叢木。
積竹杖。
詳《竹部》籚下,《殳部》殳下。鄭注《考工記》曰:矛戟柄竹欑柲。
從木。贊聲。
在丸切。十四部。
一曰穿也。
此與《金部》鑽音義皆同。
一曰叢木。
《蒼頡篇》云:欑,聚也。《眾經音義》云:儹欑同。《喪大記》。君殯欑至於上。注云:欑猶菆也。按注謂與《檀弓》菆塗同也。欑菆叢皆聚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