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别正文・戌集中
部首革部
康熙筆画15畫 部外 6畫
《唐韻》:古洽切;《集韻》:訖洽切,音夾。《說文》:防汗也。《玉篇》:橐也,以防捍也。《荀子・議兵篇》:鞈如金石。〔註〕鞈,堅貌。
又,《管子・中匡篇》:輕罪入蘭、盾、鞈革、三戟。〔註〕蘭卽蘭錡,兵架也;鞈革,重革當心著之,所以禦兵。
又,《廣韻》:古沓切;《集韻》:葛合切,音閤──義同。《集韻》或作䩡。
又,《集韻》:悉合切,音趿──與靸同。
又,䶀,古作鞈。註詳鼓部六畫。或作鞜。
又,託合切,音錔──本作鞳,或作、䶀、闒。詳後鞳字註。
卷别卷三下 位置第85頁,第5字
反切古洽切
防汗也。从革合聲。
防汗也。
此當作所以防捍也。轉寫奪誤。《巾部》曰:幩,馬纏鑣扇汗也。與此無涉。篇,韵皆曰防捍。是相傳古本捍亦作扞。故譌汗。《荀卿》曰:犀兕鮫革。鞈如金石。《管子》。輕罪人蘭盾鞈革二戟。注曰:鞈革,重革。當心箸之。可以禦矢。鼂錯曰:匈奴之革笥木薦弗能支。孟康曰:革笥,以皮作如鎧者被之。木薦,以木版作如楯。一曰革笥若楯。木薦之以當人心也。此皆防捍之說。鍇曰:今胡人扞也。知鍇本故作扞。
从革。合聲。
當云从革合,合亦聲。古洽切。七部。按《部》鞈,古文䶀。而此作小篆。訓防扞。與上文鞌䩸䩞,下文勒皆爲馬具者不相貫。鍇本篆體作鞈。獨從古文革。則恐好事者增之。仍从《部》偏旁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