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别正文・寅集上
部首尸部
康熙筆画11畫 部外 8畫
《集韻》、《韻會》父沸切,音㵒。《說文》:履屬。从尸,非聲。《釋名》:草履曰屝。一曰不借。
又,揚子《方言》:屝,麤屨也。絲作曰履,麻作曰屝。《左傳・僖四年》:共其資糧屝屨。
又,通作菲。《前漢・法志》:菲履赭衣。〔註〕菲,扶味切,與屝同。
《正字通》:屝與扉厞別。
卷别卷八上 位置第277頁,第20字
反切扶沸切
履也。从尸非聲。
段玉裁改「履也」為「屬」,並注:「者,屨也,足所依也。云屬者,屨之麤者曰屝也。《方言》曰:『屝,麄也。』《釋名》曰:『齊人謂草曰屝。』」
屬。
者,屨也。足所依也。云屬者,屨之麤者曰屝也。《方言》曰:屝,麄也。《釋名》曰:齊人謂草曰屝。按《喪服》傳。菅屨者,菅菲也。杜注《左傳》曰:屝,草屨也。菲者屝之假借字。
从尸。非聲。
扶沸切。十五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