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會意。從又,從耳。甲骨文字形。左邊是耳朵,右邊是手(又),合起來表示用手割耳朵。古代作戰,以割取敵人屍體首級或左耳以計數獻功。本義:[捕獲到野獸或戰俘時]割下左耳
(2) 同本義
英 cut off left-ear
引 取,捕取也。 —— 《說文》
引 大獸公之,小禽私之,獲者取左耳。 —— 《周禮》
引 且今之勍者,皆吾敵也,雖及胡者,獲則取之,何有於二毛? —— 《左傳·僖公二十二年》
引 取吳元濟。 —— 《資治通鑒·唐紀》
(3) 斬獲敵人的首級為取
英 behead
引 恨君不取契丹首,金甲牙旗歸故鄉。 —— 宋· 蘇軾《陽關詞》
(4) 拿
英 take; fetch; get
引 取數鬥歸。 —— 三國魏· 邯鄲淳《笑林》
引 對麵取人物。
引 取一葫蘆。 —— 宋· 歐陽修《歸田錄》
引 取器械。 —— 明· 崔銑《洹詞·記王忠肅公翱三事》
例 從架上取書;從巢裏取蛋;取受(拿取和收受);取則(取作準則,規範或榜樣);取將(拿取)
(5) 通「娶」。娶妻
英 marry
引 取妻如之何? —— 《詩·齊風·南山》
引 君取於吳,為同姓。 —— 《論語·述而》
引 勿用取女。 —— 《易·蒙》
引 可以冠子取妻。 —— 《禮記·雜記》
引 昭公取於 吳。 —— 《左傳·哀公十二年》
引 終老不複取。 —— 《玉台新詠·古詩為焦仲卿妻作》
引 還必相迎取。
引 我近來取得一個老小,清河縣人。 —— 《水滸傳》
例 取女(娶妻);取親(娶妻);取室(娶妻)
(6) 選取;選拔
英 adopt; choose; select
引 深思而慎取。 —— 宋· 王安石《遊褒禪山記》
引 人取之。 —— 明· 劉基《賣柑者言》
引 舍體而取麵。 —— 蔡元培《圖畫》
例 取路(上路);取戲(采取遊戲態度);取義(選擇正義,就義而死);取人(選擇人);取友(選取朋友);取途(選取經由的道路);取象(取某種事物之征象)
(7) 招致
英 incur
引 讒毀竟自取。 —— 唐· 杜甫《上水遣懷》
例 取罪(自我罪責);取譏(招致譏諷);取斃(招致喪身);取醉(喝酒致醉)
(8) 得到;取得
英 seek; get
引 不稼不穡,胡取禾三百廛兮? —— 《詩·魏風·伐檀》
引 青,取之於藍,而青於藍。 —— 《荀子·勸學》
引 鑽燧取火。 —— 《韓非子·五蠹》
引 文能取勝。 —— 《史記·平原君虞卿列傳》
引 於人也奚取焉。 —— 唐· 韓愈《朱文昌校昌黎·先生集》
引 召鬧取怒。 —— 唐· 柳宗元《柳河東集》
例 取事(取得成就事功的機會;行事);取討(討取;索取);取和兒(取了和氣。和睦相處);取真氣(攝取天地間元氣);取覓(收入;獲得);取供(討取口供)
(9) 博取
英 curry
(10) 攻取,奪取
英 attack and seize
引 必取宋。 —— 《墨子·公輸》
引 取陽晉。 —— 《史記·廉頗藺相列傳》
(11) 通「聚」
(12) 會合,集合
英 assemble; flock together
引 鄭國多盜,取人於萑苻澤。 —— 《左傳·昭公二十年》
(13) 積畜
英 accumulate
引 而利取分寡。 —— 《晏子春秋·外篇重而異者》
(14) 通「趋」
(15) 跑,疾走
英 run
引 王良禦之,則日取乎千裏。 —— 《韓非子·難勢》
引 上高堂,行取殿下堂,孤兒淚下如雨。 —— 《古樂府》
(16) 趨向
英 tend to; incline to; hurry off
引 兩者合而天下取。 —— 《荀子·王霸》
引 誇主以為高,異取以為高。 —— 《史記·秦始皇本紀》
(1) 表示範圍,相當於「才」、「仅」
英 only
(1) 表示動態,相當於「得」、「着」人生自古誰無死,留取丹心照汗青。——文天祥《過零丁洋》
卷别正文・子集下
部首又部
康熙筆画8畫 部外 6畫
《唐韻》:七庾切;《集韻》、《韻會》、《正韻》:此主切,娶上聲。《說文》:捕取也。从又耳。《玉篇》:資也、收也。《廣韻》:受也。《增韻》:索也。《禮・儒行》:力行以待取。《史記・魯仲連傳》:爲人排難解紛,而無取也。《管子・白心篇》:道者,小取焉則小得福,大取焉則大得福。
又,《韻會》:凡克敵不用師徒曰取。
又,《前漢・王莽傳》:考論五經,定取禮。〔註〕師古曰:取,讀曰娶。
又,《集韻》、《韻會》、《正韻》逡須切,音趨。《集韻》:取慮,縣名,在臨淮。
又,《集韻》:雌由切,音秋。《前漢・地理志》:陳留浚儀。〔註〕師古曰:取慮,縣名,音秋盧。取又音趨。
又,《集韻》、《韻會》、《正韻》此苟切,音趣。杜甫〈遭田父泥飮〉詩:今年大作社,拾遺能住否;呌婦開大瓶,盆中爲吾取;感此氣揚揚,須知風化首。
又,《正韻》:索也。《詩・小雅》:如酌孔取。〔箋〕謂度所勝多少。
又,《六書本義》:通用伸,伸通取。訓索,取轉聲,與娶趣字同。
又,《古文奇字》:朱謀㙔曰:古文取,疑當从与聲,人與而我取也。
卷别卷三下 位置第90頁,第9字
反切七庾切
捕取也。从又从耳。《周禮》:「獲者取左耳。」《司馬法》曰:「載獻聝。」聝者,耳也。
段玉裁注:「稱《周禮》,又稱《司馬法》釋之,以說從耳之意。」
捕取也。
《幸部》曰:執,捕罪人也。
从又耳。
七庾切。四部。
《周禮》。獲者取左耳。
《大司馬職》。
《司馬法》曰:載獻聝。聝者,耳也。
偁《周禮》,又偁《司馬法》釋之。以說從耳之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