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别正文・辰集下
部首殳部
康熙筆画4畫 部外 0畫
古文:杸
《唐韻》:市朱切;《集韻》、《韻會》:慵朱切;《正韻》:尚朱切,音殊。《說文》:以杸殊人也。
又,兵器。《周禮・夏官・司兵掌五兵》〔註〕:五兵者,戈、殳、戟、酋矛、夷矛。《釋名》:殳,殊也,長一丈二尺,無刃,有所撞挃於軍上,使殊離也。《正義》曰:〈考工記〉:殳長尋有四尺,八尺曰尋,是丈二也;冶氏爲戈戟之屬,不言殳刃,是無刃也。《詩・衞風》:伯也執殳,爲王前驅。
又,戟柄之別名。揚子《方言》:三刃枝,南楚宛郢謂之匽戟,其柄自關而西謂之柲,或謂之殳。
又,書法名。《前漢・藝文志》:八體六板。韋昭曰:八體,六曰殳書。歐陽詢《書法》:殳書者,伯氏所職,文記笏,武記殳,因而制之。《說文・序》:七曰殳書。徐鍇註:殳體八觚,隨其勢而書之,故八體有殳書。
又,姓。
又,打穀之架曰攝殳。揚子《方言》:僉,宋衞之閒謂之攝殳。〔註〕僉,今連架,所以打穀者。
从几,几音殊──鳥短羽也。與几案之几別。
又,與別。《佩觽集》:殳,示朱翻──戈殳也;,莫勿翻──沈也。
卷别卷三下 位置第93頁,第9字
反切市朱切
以杸殊人也。《禮》:「殳以積竹,八觚,長丈二尺,建於兵車,車旅賁以先驅。」从又聲。凡殳之屬皆从殳。
林義光《文源》:「古(殳)象手持殳形,亦象手有所持以治物。故从殳之字與又、攴同意。」
㠯杖殊人也。
杖各本作杸。依《太平御覽》正。云杖者,殳用積竹而無刃。《毛傳》殳長丈二而無刃是也。殊,斷也。以杖殊人者,謂以杖隔遠之。《釋名》。殳,殊也。有所撞挃於車上使殊離也。殳殊同音。故謂之殳。猶以近窮遠謂之弓也。
《周禮》。
周字今補。下文所說皆出於《周禮》也。
殳㠯積竹。
以積竹者,用積竹爲之。《漢書》。昌邑王道買積竹杖。文穎曰:合竹作杖也。《竹部》曰:籚,積竹矛矝也。《木部》曰:欑,積杖杖也。柲,欑也。《考工記》注曰:廬謂矛柄。竹欑柲。凡戈矛柄皆積竹。而殳無金刃。故專積竹杖之名。《廬人》爲之。
八觚。
《考工記》注云:凡矝八觚。此無刃亦八觚也。
長丈二尺。建於兵車。
《考工記》曰:《廬人》爲廬器。殳長尋有四尺。車有六等之數。車軫四尺。戈崇於軫四尺。人崇於戈四尺。殳崇於人四尺。車崇於殳四尺。酋矛崇於四尺。注云:此所謂兵車也。殳矛皆插車輢。
旅賁㠯先驅。
《周禮》旅賁氏。掌執戈盾。夾王車而趨。葢亦執殳矣。詩曰:伯也執殳。爲王前驅。
从又。几聲。
市朱切。古音在四部。
凡殳之屬皆从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