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以身試法
解釋 身:親身;指生命;試:嚐試;法:法律;刑法。拿性命去嚐試法律。
出處 東漢 班固《漢書 王尊傳》:「明慎所職,毋以身試法。」
2鐵麵無私
解釋 形容公正嚴明;不講情麵。鐵麵:比喻剛直無私。
出處 清 曹雪芹《紅樓夢》第45回:「我想必得你去作個‘監社禦史’,鐵麵無私才好。」
3無法無天
解釋 法:法紀;天:天理。舊指不顧國法和天理;任意幹壞事。現多形容違法亂紀;不受管束。
出處 清 曹雪芹《紅樓夢》:「珍大奶奶是個老實頭,個個人都叫他養得無法無天的。」
4知法犯法
解釋 知道法律;卻違反法律。
出處 清 吳敬梓《儒林外史》第四回:「好僧官老爺!知法犯法!」
5執法如山
解釋 執行法令像山一樣不可動搖。形容執法嚴厲。
出處 清 李綠園《歧路燈》:「本道言出如箭,執法如山,三尺法不能為不肖者宥也。」
6逍遙法外
解釋 不受拘束。指犯法的人沒有受到法律製裁 ;仍然自由自在。
出處 南朝 梁 蕭統《梁昭明集 林鍾六月》:「敬想足下,藏形月府,遁跡冰床,披莊子之七篇,逍遙物外;玩老聃之兩卷,恍惚懷中。」
7目無法紀
解釋 不把法律放在眼裏。形容胡作非為,無法無天。
出處 巴金《家》:「今天要檢查日貨,明天又捉商人遊街,簡直目無法紀。」
8網開一麵
解釋 把捕捉鳥獸的網打開一麵;給鳥獸留一條生路。比喻采取寬大態度;給人一條生路。
出處 清 李綠園《歧路燈》:「先生意欲網開一麵,以存忠厚之意,這卻使不得。」
9罪大惡極
解釋 罪惡大到了極點。
出處 宋 歐陽修《縱囚論》:「刑入於死者,乃罪大惡極。」
10目無王法
解釋 不把國家法律放在眼裏。形容胡作非為,無法無天。
出處 清 吳敬梓《儒林外史》第43回:「關係朝廷體統,他如何敢拿了去,要起贖身的價銀來,目無王法已極。」
11法出一門
解釋 謂法律統一,前後一致,不能隨意變通。
出處 《藝文類聚》卷五四引晉杜預《奏事》:「法出一門,然後人知恒禁,吏無淫巧,政明於上,民安於下。」
12法不阿貴
解釋 法:法律。阿:偏袒;討好。指法律不偏袒有權勢富貴的人。意思是秉公執法;不畏權貴。
出處 韓非《韓非子 有度》:「法不阿貴,強不撓曲。法之所加智者弗能辭,勇者弗敢爭,刑過不避大臣,賞善不遺匹夫。」
13貪贓枉法
解釋 貪贓:官吏接受賄賂;枉法:歪曲和違背法律。指貪汙受賄;違法亂紀。
出處 元 無名氏《陳州糶米》:「誰想那兩個到的陳州,貪贓壞法,飲酒非為。」
14逃之夭夭
解釋 原形容桃樹枝葉繁茂。後來借「桃」諧「逃」的音;用作逃跑的詼諧說法。
出處 《詩經 周南 桃夭》:「桃之夭夭,灼灼其華。」
15徇私枉法
解釋 遷就私情而違反法紀。
出處 王朔《人莫予毒》:「再說我們也是法律麵前人人平等,難道我會徇私枉法?」
16奉公守法
解釋 奉:奉行;遵守;公:公務。奉行公事;遵守國家規定的法令製度;不違法徇私。形容行為端莊、規矩。
出處 西漢 司馬遷《史記 廉頗藺相如列傳》:「以君之貴,奉公如法則上下平。」
17執法不阿
解釋 阿:迎合。執行法律公正無私,不屈從權勢。
18舞文弄法
解釋 舞、弄:耍弄,玩弄;文:法令條文;法:法律。歪曲法律條文,舞弊徇私。
出處 西漢 司馬遷《史記 貨殖列傳》:「吏士舞文弄法,刻章偽書,不避刀鋸之誅者。」
19罪惡滔天
解釋 滔天:漫天,彌天。形容罪惡極大。
出處 宋 周密《齊東野語 景定慧星》:「開慶誤國之人,罪惡滔天。」
20鋃鐺入獄
解釋 鋃鐺:鐵索鏈。用鐵鏈鎖起來,投入監獄。
出處 鄒韜奮《患難餘生記》第二章:「打破飯碗算是輕描淡寫,其較重者由特務老爺賜予一綁,鋃鐺入獄,或一命嗚呼。」
21金科玉律
解釋 金、玉:比喻貴重。科、律:法律條文。原指法律條文盡善盡美。後指不能更改、必須遵守的信條。
出處 前蜀 杜光庭《胡常侍修黃籙齋詞》:「金科玉律,雲篆瑤章,先萬法以垂文。」
22疏而不漏
解釋 意思是天道公平,作惡就要受懲罰,它看起來似乎很不周密,但最終不會放過一個壞人。比喻作惡的人逃脫不了國法的懲處。
出處 《老子》:「天網恢恢,疏而不失。」《魏書·任城王傳》:「天網恢恢,疏而不漏。」
23法不徇情
解釋 法:法律;徇:偏私;情:人情,私情。法律不徇私情。指執法公正,不講私人感情。
出處 明·羅貫中《三國演義》第七十二回:「居家為父子,受事為君臣,法不徇情,爾直深戒。」
24法不容情
解釋 在法律麵前不能容許人情寬容。
出處 熊召政《張居正》第四卷第十回:「金學曾實不忍傷害這位慈眉善目的老和尚,但法不容情。」
25口含天憲
解釋 天憲:指朝廷法令。比喻說話就是法律,可以決定人的生死。
出處 南朝 宋 範曄《後漢書 宦者傳論》:「手握王爵,口含天憲,非複掖廷永巷之職。」
26橫行不法
解釋 指不守法紀,放肆妄為。
出處 《辛亥革命》:「福建漳浦縣天主教民,平日橫行不法,縣令又極意袒護,故平民銜恨次骨。」
27金科玉條
解釋 科、條:法律條文。原指完美的法律條文。後指不能更改、必須遵守的信條。
出處 漢·揚雄《劇秦美新》:「懿律嘉量,金科玉條。」
28法成令修
解釋 修:完善。法令完善。
出處 唐·韓愈《曹成王碑》:「法成令修,治出張施。」
29結繩而治
解釋 原指上古沒有文字,用結繩記事的方法治理天下。後也指社會清平,不用法律治國的空想。
出處 《周易·係辭下》:「上古結繩而治,後世聖人易之以書契。」
30化外之民
解釋 化:開化;民:民眾。文明地區以外的民眾,即沒有開化的民眾。舊時統治階級的偏見,指中國教化達不到、法律管不著的少數民族。
出處 《唐律疏義·名例》:「諸化外之人同類自相犯者,各依本俗法。」
31牽強附會
解釋 牽:拉;附會:把無聯係的事物生硬地拉扯到一起。把不相幹的事物硬拉在一起;說成彼此相幹。
出處 清 曾樸《孽海花》第11回:「後儒牽強附會,費盡心思,不知都是古今學不分明的緣故。」
32仗勢欺人
解釋 仗:倚仗;依靠。依仗某種權勢欺壓別人。
出處 元 王實甫《西廂記》第五本第三折:「他憑師友,君子務本;你倚父兄,仗勢欺人。」
33盡善盡美
解釋 盡:極;善:好。內容和形式都完美無缺;沒有缺點。形容事物完美到沒有一點兒缺點。
出處 西漢 戴聖《大戴禮記 哀公問五義》:「雖不能盡善盡美,必有所處焉。」
34為非作歹
解釋 做種種壞事。為:做;歹:指壞事。
出處 元 尚仲賢《柳毅傳書》第二折:「我且拿起來,隻一口將他吞於腹中,看道可還有本事為非作歹哩。」
35繩之以法
解釋 繩:準繩;引申為製裁;之:代詞代犯法的人;以:用;拿;法:法律;法令。用法律作準繩;給予製裁。
出處 漢 馮衍《上疏自陳》:「以文帝之明而魏尚之忠,繩之以法則為罪,施之以德則為功。」
36胡作非為
解釋 指毫無顧忌或不考慮後果地肆意行動。非為;幹壞事。
出處 清 李汝珍《鏡花緣》:「或誣好吃懶做,或誣胡作非為。」
37剛正不阿
解釋 剛:剛直;直:正直;不阿:不逢迎。剛直方正而不逢迎附合。
出處 清 蒲鬆齡《聊齋誌異 一員官》:「濟南同知吳公,剛正不阿。」
38明知故犯
解釋 明知不對;卻故意違犯。
出處 宋 釋普濟《五燈會元》:「問:‘一切生靈具有佛性,既有佛性,為甚麼卻撞入驢胎馬腹?’師曰:‘知而故犯。’」
39違法亂紀
解釋 違犯法令,破壞綱紀。
出處 任斌武《無聲的浩歌》:「毫無疑問,這是一起地地道道的欺上瞞下,弄虛作假的違法亂紀事件。」
40傷風敗俗
解釋 傷:損傷;敗:敗壞。敗壞社會風氣。多用來譴責道德敗壞的行為。
出處 《魏書 遊明根傳附肇》:「肇,儒者,動存名教,直繩所舉,莫非傷風敗俗。」
41自由自在
解釋 形容沒有拘束;十分安閑舒適。
出處 唐 釋慧能《六祖大師法寶壇經 頓浙品第八》:「自由自在,縱橫盡得,有何可立?」
42徇情枉法
解釋 指曲從私情;歪曲和破壞法律;胡亂斷案。徇:曲從;枉:使歪曲。
出處 元 王謦《中書右丞相史公神道碑》:「使官吏一心奉公,而不敢為徇情枉法之私。」
43天網恢恢
解釋 比喻作惡的人一定難逃懲罰。
出處 《老子》:「天網恢恢,疏而不失。」
44改過自新
解釋 改正錯誤;重新做起。
出處 西漢 司馬遷《史記 孝文本紀》:「妾傷夫死者不可複生,刑者不可複屬,雖複欲改過自新,其道無由也。」
45令行禁止
解釋 令:命令。行:執行;施行;禁:禁令;止:停止。有令必行;命令發布就馬上行動;有禁必止;命令停止就立刻停止。形容法令通暢而嚴明。
出處 《逸周書 文傳》:「令行禁止,王始也。」
46毫不關心
解釋 對人對事態度冷淡,絲毫不在意。
出處 鄧小平《貫徹執行中共中央關於土改與整黨工作的指示》:「有的部分對群眾利益毫不關心,而盡情地耗費人力和物力。」
47亡命之徒
解釋 指逃亡的人。也稱冒險犯法;不顧性命的人。亡:無;命:名;亡命:逃匿則削除名籍;故以逃亡為亡命;即逃亡;流亡;徒:一類人(含貶義)。
出處 《周書 郭彥傳》:「亡命之徒,鹹從賦役。」
48言出法隨
解釋 言:話;這裏指法令或命令;法:法律;隨:跟隨。話一說出口。法律就跟在後麵。指法令一經公布就嚴格執行;如有違犯就依法處理。
出處 清 林則徐《奉旨前往廣東查辦海口事件傳牌稿》:「言出法隨,各宜懍遵毋違。」
49置身事外
解釋 置:安放。把自己放在事情之外。形容對事情漠不關心。
出處 清 文康《兒女英雄傳》第22回:「你我且置身事外,袖手旁觀。」
50情有可原
解釋 原:原諒。從情理上說;有可以原諒的地方。
出處 南朝 宋 範曄《後漢書 霍諝傳》:「光之所至,情既可原,守闕連年而終不見理。」
51明婚正配
解釋 指經過正式手續的婚姻,現指符合婚姻法規定的合法婚姻。
出處 元 楊顯之《瀟湘雨》第四折:「你小姐元是我崔文遠明婚正配許與侄兒崔通的。」
52不徇私情
解釋 徇:曲從。不曲從私人交情。指為人公正,秉公處事。
出處 王朔《你不是一個俗人》:「我們是好朋友,可是你能不徇私情,這才說明你是真正愛護我。」
53平民百姓
解釋 指普通百姓。
出處 明·馮夢龍《警世通言》第三卷:「假如桀是個平民百姓,還造得許多惡業否?」
54徇私舞弊
解釋 為了個人利益或照顧私人關係而弄虛作假;做不合法規的事。徇:依從;舞弊:用欺騙的方法做違反法規的事。
出處 明 施耐庵《水滸傳》第83回:「誰想這夥官員,貪濫無厭,徇私舞弊,克減酒肉。」
55明媒正娶
解釋 明、正:形容正大光明。舊指正式婚姻。
出處 元 柯丹邱《荊釵記 搶親》:「我當初嫁你,也是明媒正娶。」
56壞人壞事
解釋 有害於社會的人或事。
出處 毛澤東《反對官僚主義、命令主義和違法亂紀》:「不了解縣區鄉三級幹部中存在著許多命令主義和違法亂紀的壞人壞事。」
57不法之徒
解釋 對抗或違反法律的人,歹徒或逃犯,流竄或犯有暴力行為罪行的亡命之徒。
出處 清·無名氏《劉公案》第11回:「而今我國大清,焉有這樣不法之徒?」
58磬竹難書
解釋 罄:用盡;竹:竹簡,用以寫字;書:寫。用盡竹子也難寫完。形容罪行多得寫不完。後泛指事實多,寫不完。
出處 《舊唐書 李密傳》:「磬南山之竹,書罪未窮;決東海之波,流惡難盡。」
59目無三尺
解釋 不把法製放在眼裏。形容違法亂紀,胡作非為。三尺,指法律。古代把法律寫在三尺長的竹簡上,故稱。古代把法律寫在三尺長的竹簡上,故稱。
出處 清·王士禎《居易錄續談》:「光天化日之下,豈容奸孽餘黨,膽大潑天,目無三尺。」
60法外施恩
解釋 施:施行,給予。超越法律而給予恩惠。指寬大處理,免施刑罰。
出處 清·梁章钜《歸田瑣記·鼇拜》:「仍照皇祖所降諭旨,給予一等男爵,世襲罔替,已足以示國家法外施恩,舊勳之意矣。」
61法外施仁
解釋 舊時指寬大處理罪犯。
出處 明 李清《三垣筆記 附識中》:「其馳驅通義一帶,亦不無微勞可憫。乞皇上法外施仁,俯從部議。」
62欺公罔法
解釋 欺騙公眾,無視法律。
出處 明 淩濛初《初刻拍案驚奇》第十卷:「那太守就大怒道:‘這一班光棍奴才,敢如此欺公罔法。’」
63拍案驚奇
解釋 對奇異的事情拍著桌子驚歎。明末淩蒙初有擬話本《初刻拍案驚奇》、《二刻拍案驚奇》。
出處 明末·淩濛初有擬話本《初刻拍案驚奇》、《二刻拍案驚奇》。
64竊鉤竊國
解釋 偷鉤的要處死,篡奪政權的人反倒成為諸侯。舊時用以諷刺法律的虛偽和不合理。
出處 《莊子·胠篋》:「彼竊鉤者誅,竊國者為諸侯;諸侯之門而仁義存焉。」
65秉公辦事
解釋 秉持公正之心做事,公事公辦。
出處 清·曹雪芹《紅樓夢》第85回:「昨兒巡撫吳大人來陛見,說起令尊翁前任學政時,秉公辦事,凡屬生童,俱心服之至。」
66羅織罪名
解釋 指捏造罪名,陷害無辜的人。
出處 《舊唐書·來俊臣傳》:「招集無賴數百人,令其告事,共為羅織,千裏響應。」
67以戰去戰
解釋 用戰爭消滅戰爭。
出處 先秦 商鞅《商君書 畫策》:「故以戰去戰,雖戰可也。」
68率由舊章
解釋 率由:遵循;沿襲。原意是典章製度取法前代。後為泛指完全按老規矩辦事;不更新。
出處 《詩經 大雅 假樂》:「不愆不忘,率由舊章。」
69大大小小
解釋 指大小人物或事物等。
出處 明·施耐庵《水滸傳》第24回:「小人隻認的大郎一個養家經紀人,且是在街上做些買賣,大大小小,不曾惡了一個人。」
70明婚正娶
解釋 指經過正式手續的婚姻,現指符合婚姻法規定的合法婚姻。
出處 元 關漢卿《救風塵》第四折:「那裏是明婚正娶,公然的傷風敗俗。」
71法不責眾
解釋 責:責罰;眾:多數人。指某種行為即使應受到法律的懲罰,但很多人都那樣幹,也就不好懲罰了。
出處 清·石玉昆《小五義》第38回:「大家一議論,法不責眾,全走了。」
72非刑拷打
解釋 非刑:法律外的殘酷肉刑。指使用殘酷的肉刑進行審訊逼供。
出處 羅廣斌《紅岩》第15章:「在渣滓洞對江姐進行非刑拷打,很顯然,這是敵人瘋狂的報複!」
73非刑逼拷
解釋 非刑:法律外的殘酷肉刑。指使用殘酷的肉刑進行審訊逼供。
出處 明·東魯古狂生《醉醒石·假虎威古玩流殃》:「他非刑逼拷,打死平民,納賄詐財。」
74非刑吊拷
解釋 非刑:法律外的殘酷肉刑。指使用殘酷的肉刑進行審訊逼供。
出處 明·馮夢龍《警世通言》第15卷:「我實不曾為盜,你們非刑吊拷,務要我招認。」
75法無二門
解釋 見「法出一門」。
出處 《金史·高德基傳》:「有犯罪當死者,宰相欲從末減。德基曰:‘法無二門,失出猶失入也。’不從。」
76逍遙事外
解釋 ①謂犯法者沒有受到法律製裁。亦泛指做壞事或與壞事有牽連的人不受追查。②謂置身事外,毫不關心。
出處 清·包世臣《致廣東按察姚中丞書》:「首禍正凶,逍遙事外。」魯迅《花邊文學·女人未必多說謊》:「關於楊妃,祿山之亂以後的文人就都撒著大謊,玄宗逍遙事外,倒說是許多壞事情都由她。」
77法無可貸
解釋 謂按法律不可寬恕。
出處 《清史稿·刑法誌一》;「強盜分別法無可貸、情有可原,殲渠魁、赦脅從之義也。」
78深文附會
解釋 見「深文傅會」。
出處 《明史·徐石麟傳》:「當是時,帝以威刑馭下,法官引律,大抵深文附會,予重比。」
79違條犯法
解釋 違犯法律條文。
出處 元·關漢卿《魯齋郎》第四折:「他做了違條犯法的事,昨已斬了。」
80舞文玩法
解釋 見「舞文弄法」。
出處 魯迅《從胡須說到牙齒》:「假使真隻胡塗,倒還不失為胡塗人,但他是知道舞文玩法的。」
81不可動搖
解釋 形容極其堅定、牢固。
出處 魯迅《而已集·革「首領」》:「雖然這‘北京文藝界’已被徐丹甫先生在《學燈》上指定,隱隱然不可動搖了。」
82三茶六禮
解釋 猶言明媒正娶。我國舊時習俗,娶妻多用茶為聘禮,所以女子受聘稱為受茶。六禮,即婚姻據以成立的納采、問名、納吉、納征、請期、親迎六種儀式。參閱明陳耀文《天中記》卷四四、《儀禮 士昏禮》。
出處 我國舊時習俗,娶妻多用茶為聘禮,所以女子受聘稱為受茶。六禮,即婚姻據以成立的納采、問名、納吉、納征、請期、親迎六種儀式。參閱明陳耀文《天中記》卷四四、《儀禮·士昏禮》。
83弄法舞文
解釋 弄、舞:耍弄,玩弄;法:法律;文:法令條文。指玩弄文字,曲解法律條文,以達到徇私舞弊的目的。
出處 《史記 貨殖列傳》:「吏士舞文弄法,刻章偽書,不避刀鋸之誅者,沒於賂遺也。」
84明媒正禮
解釋 猶言明媒正娶。
出處 清·西周生《醒世姻緣傳》第九回:「老爺老奶奶明媒正禮與大爺娶的正頭妻,上邊放著老爺老奶奶,誰敢休?」
85賣法市恩
解釋 市:買。指玩忽法律而隨意寬恕罪犯以求得好處。
出處 元 白仁甫《梧桐雨》楔子:「某也惜你驍勇,但國有定法,某不敢賣法市恩。送你上京,取聖斷,如何?」
86優遊自得
解釋 悠閑如意。
出處 漢·班固《東都賦》:「莫不優遊而自得,玉潤而金聲。」
87王法無情
解釋 王法:國家法律。國家的法律是不講情麵的。
出處 元·鄭廷玉《後庭花》第四折:「這兩個都不待秋後取決,才見的官府內王法無情。」
88網漏吞舟
解釋 網:漁網,比喻法網;吞舟:吞舟的大魚,比喻大奸。網裏漏掉吞舟大魚。比喻法律太寬,使重大的罪犯也能漏網。
出處 西漢 司馬遷《史記 酷吏列傳序》:「網漏於吞舟之魚,而吏治烝烝,不至於奸,黎民艾安。」
89深文羅織
解釋 深文:製定或援用法律條文苛細嚴峻;羅織:虛構種種罪名,對無辜者加以誣陷。指苛刻地或歪曲地引用法律條文,把無罪的人定成有罪。
出處 清·汪琬《事略>跋序》:「此皆當國者深文羅織,不足為據。」
90自在逍遙
解釋 逍遙:放任不羈,悠然自得的樣子。形容無拘無束,自由自在。
出處 金·王丹桂《武陵春·寄樂亭劉嗣昌》詞:「自在逍遙隨分過,兀兀養天真。」
91貪汙受賄
解釋 利用職權非法取得錢財。
出處 鄧小平《堅決打擊經濟犯罪活動》:「盜竊國家財產,貪汙受賄,這是現錢買賣,清清楚楚,不容易搞錯。」
92法貴必行
解釋 貴:崇高,可貴。法令貴在切實執行。
出處 宋·司馬光《資治通鑒·唐紀·德宗貞元十年》:「法貴必行,慎在深刻,裕其製以便俗,嚴其令以懲違微損有餘,稍憂不足。」
93違條舞法
解釋 見「違條犯法」。
出處 宋·蘇軾《論綱梢欠折利害狀》:「一般點檢,即二十九隻船皆須住岸伺候,顯是違條舞法,析文破敕。」
94口銜天憲
解釋 見「口含天憲」。
出處 宋·司馬光《資治通鑒·漢恒帝永興元年》:「當今中官近習,竊持國柄,手握王爵,口銜天憲。」
95以殺止殺
解釋 用嚴峻的法律禁止人犯法。
出處 《商君書 畫策》:「故以戰去戰,雖戰可也。以殺去殺,雖殺可也。」
96居官守法
解釋 舊指做官要遵守法律法規。
出處 《史記·商君列傳》:「常人安於故俗,學者溺於所聞,以此兩者居官守法可也,非所與論於法之外也。」
97以殺去殺
解釋 用嚴峻的法律禁止人犯法。
出處 先秦 商鞅《商君書 畫策》:「以殺去殺,雖殺可也。以刑去刑,雖重刑可也。」
98官法如爐
解釋 指國家如爐火無情。
出處 元·關漢卿《蝴蝶夢》第二折:「這個便是鐵嗬,怎當那官法如爐。」
99枉法營私
解釋 枉:歪曲,違反。指曲解破壞法律以謀私利。
出處 清·文康《兒女英雄傳》第35回:「誠為枉法營私,原王章所不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