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以身試法
解釋 身:親身;指生命;試:嚐試;法:法律;刑法。拿性命去嚐試法律。
出處 東漢 班固《漢書 王尊傳》:「明慎所職,毋以身試法。」
2無法無天
解釋 法:法紀;天:天理。舊指不顧國法和天理;任意幹壞事。現多形容違法亂紀;不受管束。
出處 清 曹雪芹《紅樓夢》:「珍大奶奶是個老實頭,個個人都叫他養得無法無天的。」
3執法如山
解釋 執行法令像山一樣不可動搖。形容執法嚴厲。
出處 清 李綠園《歧路燈》:「本道言出如箭,執法如山,三尺法不能為不肖者宥也。」
4知法犯法
解釋 知道法律;卻違反法律。
出處 清 吳敬梓《儒林外史》第四回:「好僧官老爺!知法犯法!」
5徇私枉法
解釋 遷就私情而違反法紀。
出處 王朔《人莫予毒》:「再說我們也是法律麵前人人平等,難道我會徇私枉法?」
6貪贓枉法
解釋 貪贓:官吏接受賄賂;枉法:歪曲和違背法律。指貪汙受賄;違法亂紀。
出處 元 無名氏《陳州糶米》:「誰想那兩個到的陳州,貪贓壞法,飲酒非為。」
7疏而不漏
解釋 意思是天道公平,作惡就要受懲罰,它看起來似乎很不周密,但最終不會放過一個壞人。比喻作惡的人逃脫不了國法的懲處。
出處 《老子》:「天網恢恢,疏而不失。」《魏書·任城王傳》:「天網恢恢,疏而不漏。」
8舞文弄法
解釋 舞、弄:耍弄,玩弄;文:法令條文;法:法律。歪曲法律條文,舞弊徇私。
出處 西漢 司馬遷《史記 貨殖列傳》:「吏士舞文弄法,刻章偽書,不避刀鋸之誅者。」
9法不容情
解釋 在法律麵前不能容許人情寬容。
出處 熊召政《張居正》第四卷第十回:「金學曾實不忍傷害這位慈眉善目的老和尚,但法不容情。」
10橫行不法
解釋 指不守法紀,放肆妄為。
出處 《辛亥革命》:「福建漳浦縣天主教民,平日橫行不法,縣令又極意袒護,故平民銜恨次骨。」
11逍遙法外
解釋 不受拘束。指犯法的人沒有受到法律製裁 ;仍然自由自在。
出處 南朝 梁 蕭統《梁昭明集 林鍾六月》:「敬想足下,藏形月府,遁跡冰床,披莊子之七篇,逍遙物外;玩老聃之兩卷,恍惚懷中。」
12目無法紀
解釋 不把法律放在眼裏。形容胡作非為,無法無天。
出處 巴金《家》:「今天要檢查日貨,明天又捉商人遊街,簡直目無法紀。」
13鐵麵無私
解釋 形容公正嚴明;不講情麵。鐵麵:比喻剛直無私。
出處 清 曹雪芹《紅樓夢》第45回:「我想必得你去作個‘監社禦史’,鐵麵無私才好。」
14逃之夭夭
解釋 原形容桃樹枝葉繁茂。後來借「桃」諧「逃」的音;用作逃跑的詼諧說法。
出處 《詩經 周南 桃夭》:「桃之夭夭,灼灼其華。」
15奉公守法
解釋 奉:奉行;遵守;公:公務。奉行公事;遵守國家規定的法令製度;不違法徇私。形容行為端莊、規矩。
出處 西漢 司馬遷《史記 廉頗藺相如列傳》:「以君之貴,奉公如法則上下平。」
16法出多門
解釋 指各部門都自立禁令,法製繁苛,政令不一,使民不知所從。
出處 北宋·歐陽修《新唐書·劉賁傳》:「或正刑於外則破律於中,法出多門,人無所措。」
17法不阿貴
解釋 法:法律。阿:偏袒;討好。指法律不偏袒有權勢富貴的人。意思是秉公執法;不畏權貴。
出處 韓非《韓非子 有度》:「法不阿貴,強不撓曲。法之所加智者弗能辭,勇者弗敢爭,刑過不避大臣,賞善不遺匹夫。」
18法出一門
解釋 謂法律統一,前後一致,不能隨意變通。
出處 《藝文類聚》卷五四引晉杜預《奏事》:「法出一門,然後人知恒禁,吏無淫巧,政明於上,民安於下。」
19言出法隨
解釋 言:話;這裏指法令或命令;法:法律;隨:跟隨。話一說出口。法律就跟在後麵。指法令一經公布就嚴格執行;如有違犯就依法處理。
出處 清 林則徐《奉旨前往廣東查辦海口事件傳牌稿》:「言出法隨,各宜懍遵毋違。」
20目無王法
解釋 不把國家法律放在眼裏。形容胡作非為,無法無天。
出處 清 吳敬梓《儒林外史》第43回:「關係朝廷體統,他如何敢拿了去,要起贖身的價銀來,目無王法已極。」
21金科玉律
解釋 金、玉:比喻貴重。科、律:法律條文。原指法律條文盡善盡美。後指不能更改、必須遵守的信條。
出處 前蜀 杜光庭《胡常侍修黃籙齋詞》:「金科玉律,雲篆瑤章,先萬法以垂文。」
22執法不阿
解釋 阿:迎合。執行法律公正無私,不屈從權勢。
23法不徇情
解釋 法:法律;徇:偏私;情:人情,私情。法律不徇私情。指執法公正,不講私人感情。
出處 明·羅貫中《三國演義》第七十二回:「居家為父子,受事為君臣,法不徇情,爾直深戒。」
24法外施仁
解釋 舊時指寬大處理罪犯。
出處 明 李清《三垣筆記 附識中》:「其馳驅通義一帶,亦不無微勞可憫。乞皇上法外施仁,俯從部議。」
25法不責眾
解釋 責:責罰;眾:多數人。指某種行為即使應受到法律的懲罰,但很多人都那樣幹,也就不好懲罰了。
出處 清·石玉昆《小五義》第38回:「大家一議論,法不責眾,全走了。」
26治國安邦
解釋 治理國家,使之太平、安定。
出處 元·無名氏《猿聽經》第一折:「不能勾治國安邦朝帝闕,常隻是披霜帶月似簷中。」
27口含天憲
解釋 天憲:指朝廷法令。比喻說話就是法律,可以決定人的生死。
出處 南朝 宋 範曄《後漢書 宦者傳論》:「手握王爵,口含天憲,非複掖廷永巷之職。」
28金科玉條
解釋 科、條:法律條文。原指完美的法律條文。後指不能更改、必須遵守的信條。
出處 漢·揚雄《劇秦美新》:「懿律嘉量,金科玉條。」
29法成令修
解釋 修:完善。法令完善。
出處 唐·韓愈《曹成王碑》:「法成令修,治出張施。」
30結繩而治
解釋 原指上古沒有文字,用結繩記事的方法治理天下。後也指社會清平,不用法律治國的空想。
出處 《周易·係辭下》:「上古結繩而治,後世聖人易之以書契。」
31化外之民
解釋 化:開化;民:民眾。文明地區以外的民眾,即沒有開化的民眾。舊時統治階級的偏見,指中國教化達不到、法律管不著的少數民族。
出處 《唐律疏義·名例》:「諸化外之人同類自相犯者,各依本俗法。」
32明正典刑
解釋 明:表明;正:治罪;典刑:法律。依照法律處以極刑。舊時多用於處決犯人的公文或布告中。
出處 宋 呂頤浩《辭免赴召乞納節致仕劄子》:「如是托疾,自當明正典刑;如委實抱病,伏望天慈,放臣閑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