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明確的法令。指把犯人所犯罪狀寫在板上,置於其背以示懲罰。指嚴明刑罰。謂以刑法曉喻民眾。嚴明的刑罰
1.明確的法令
引 《詩·大雅·抑》:「罔敷求先王,克共明刑。」
引 毛 傳:「刑,法也。」
引 《後漢書·阜陵質王延傳》:「經有正義,律有明刑。」
2.指把犯人所犯罪狀寫在板上,置於其背以示懲罰
引 《周禮·地官·司救》:「三罰而士加明刑。」
引 鄭玄 注:「加明刑者,去其冠飾,而書其衺惡之狀,著之背也。」
3.嚴明的刑罰
引 《荀子·議兵》:「雕雕焉縣貴爵重賞於其前,縣明刑大辱於其後,雖欲無化,能乎哉?」
引 唐 白居易 《得甲去妻後妻犯罪請用子蔭贖罪甲怒不許判》:「旋觀怨偶,遽抵明刑。」
4.指嚴明刑罰
引 宋 李綱 《謝落職依舊宮祠居住表》:「輔相失職,宜即明刑。天地有容,祗從薄責。」
5.謂以刑法曉喻民眾
引 《南史·宋紀上·武帝》:「阜財利用,繁殖黎元,編戶歲滋,疆宇日啟,導德明刑,四境有截。」
1.古代一種刑罰。將犯人去其冠飾,書其罪狀於背
引 《周禮·地官·司救》:「三罰,而士加明刑,恥諸嘉石,役諸司空。」
2.明確的法令
引 《後漢書·卷四二·光武十王傳·阜陵質王延傳》:「經有正義,律有明刑。」
1.明刑
釋 把犯人所犯罪狀寫在板上,置於其背以示懲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