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訴諸法律,提起訴訟
英 go to law; carry on lawsuit; file suit; go to court;
2.口:爭論,爭執
英 squabble;
1.訴訟的俗稱
引 《新編五代史平話·梁史上》:「朱溫與劉文政商量:‘咱若久留此處,必定帶纍劉崇打官司,不如落草閃避。’」
引 元 無名氏 《抱妝盒》第三折:「喒兩個對詞。對詞,恰便似打官司。」
引 《官場現形記》第十一回:「合同一張是假的,原是預備打官司的。」
引 吳晗 《況鍾和周忱》:「遭到冤枉要打官司。」
1.與人發生訴訟的事。元·張國寶也作「打官防」、「打官事」
引 《羅李郎·第三折》:「怕甚麼金瓜武士,我和那潑奴胎情願打官司。」
引 《官話指南·卷二·官商吐屬》:「老兄,我聽見說令弟和人打官司來著,是真的麼?」
2.泛指辯駁、指責、申論是非等事
例 「你們小兄弟倆,不要整天在父母跟前兒打官司告狀。」
1.打官司
釋 對於發生利害衝突的雙方來說,他們到官府或長官那裏去告狀,請求裁決是非,維護自己的正當權益的活動,或者因為被人告到官府或者長官那裏同對方爭論辯白,以維護自己的正當利益的活動。
英語翻譯 to file a lawsuit, to sue, to dispute
法語翻譯 faire un procè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