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實行
2.修行
1.實行
引 明 錢德洪 《王守仁<大學問>附錄》:「師常曰:吾此意思,有能直下承當,隻此修為直造聖域。」
2.修行
引 明 單本 《蕉帕記·提因》:「不知弟子怎麼修為,纔到上乘。」
1.修為
釋 修為指一個人的修養、素質、道德、涵養、造詣等,屬於個人軟實力。佛教、道教中指通過修煉之後所達到的境界。
釋 一個人的綜合實力分硬實力和軟實力,硬實力是有形的,軟實力是無形的,無形勝有形,融合於十商之中,一個人唯有德才兼備,才能體現價值,促進社會和諧;若有才無德則會使社會不安定,阻礙社會進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