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官名。掌管市場的治教政刑、量度禁令等
1.官名。掌管市場的治教政刑、量度禁令等。參閱《周禮·地官·司市》
引 《周禮·地官·序官》:「司市下大夫二人,上士四人,中士八人,下士十有六人,府四人,史八人,胥十有二人,徒百有二十人。」
引 鄭玄 注:「司市,市官之長。」
引 孫詒讓 正義:「司市者以下至泉府十官,並掌國市政令、刑禁、貨賄之事。」
引 《漢書·食貨誌下》:「諸司市常以四時中月實定所掌,為物上、中、下之賈(價),各自用為市平。」
1.司市
釋 官名。掌管市場的治教政刑、量度禁令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