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過多的賞賜
2.交給;送給
1.過多的賞賜
引 《呂氏春秋·務本》:「古之事君者,必先服能然後任,必反情然後受,主雖過與,臣不徒取。」
引 高誘 注:「過,多。」
2.交給;送給
引 唐 孟郊 《自惜》詩:「傾盡眼中力,抄詩過與人。」
引 《敦煌曲子詞·拋球樂》:「當初姊妹分明道,莫把真心過與他。」
引 亦作「過以」。 《敦煌變文集·大目乾連冥間救母變文》:「長者手中執得飯,過以闍梨發大願,非但和尚奉慈親,合獄罪人皆飽滿。」
引 蔣禮鴻 通釋:「‘過以’:王慶菽校作‘過與’,是對的,‘與’、‘以’變文常通用。」
1.交付、給與
引 《敦煌雲謠集·拋毬樂詞》:「當初姊姊分明道,莫把真心過與他。」
1.過與
釋 過與,guò yǔ,過多的賞賜、.交給;送給,出處是《呂氏春秋·務本》《自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