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扣擊宮門,指官吏、百姓到朝廷訴冤
英 knock at official's gate to lodge complaint; go to the royal court to complain about one's wrong;
1.吏民因冤屈等直接向朝廷申訴,謂之「叩閽」
引 《資治通鑒·唐昭宗大順元年》:「方且輕騎叩閽,頓首丹陛,訴姦回於陛下之扆座,納製敕於先帝之廟庭。」
引 明 陳汝元 《金蓮記·生離》:「麟愁鳳泣,弟兄固當叩閽;兔死狐悲,親戚亦宜伏闕。」
引 《清史稿·聖祖紀一》:「鎮筸諸生李豐等叩閽言紅苗殺人,有司不問。」
引 魯迅 《墳·看鏡有感》:「直到康熙初,爭勝了,就教他做欽天監正去,則又叩閽以‘但知推步之理,不知推步之數’辭。」
1.閽,皇宮門。叩閽指吏民趨宮門陳訴冤屈
引 《資治通鑒·卷二五八·唐紀七十四·昭宗大順元年》:「不然,方且輕騎叩閽·頓首丹陛,訴奸回於陛下之扆坐,納製敕於先帝之廟庭。」
1.叩閽
釋 叩閽是指中國古代平民或案件當事人直接向皇帝申訴冤抑。明張自烈《正字通-門部》:「凡吏民冤抑詣闕自訴者,曰叩閽」。主要有三種形式:(1)登聞鼓。(2)邀車駕。即皇帝車駕經過時,準許攔路喊冤。(3)匭函。匭,函,匣子。梁天監元年曾置於公車府以納民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