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大炮用的空心發射體,內含炸藥、化學物質和其它物質
英 shell;
2.用於火炮發射的實心彈
英 cannonball;
1.火炮發射的彈藥。一般由彈頭、彈殼、引信、發射藥物、底火等部分構成。按用途分為穿甲彈、爆破彈、燃燒彈、煙幕彈、照明彈和宣傳彈等。用炮發射的彈藥
引 劉白羽 《路標》:「他抱起一顆砲彈看了看。」
1.通稱炮的子彈
2.以炮來發射的彈藥。由彈頭、藥筒、引信、發射藥、底火等構成。依其用途可分為穿甲彈、爆破彈、燃燒彈、煙幕彈等
1.炮彈
釋 炮彈是指口徑在20mm以上,利用火炮發射,完成殺傷,爆破,侵徹及或其他戰術目的作用的彈藥。通常包括風帽、彈丸(戰鬥部)、引信、彈帶、底火和藥筒(內裝發射藥)等幾部分。
釋 根據裝彈方法,分成定裝彈和分裝彈兩種,定裝彈將彈丸和藥筒合一,裝填時,彈丸和藥筒一起裝填;而分裝彈在裝填時先裝填彈丸,再裝填藥筒。
英語翻譯 CL:枚; artillery shel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