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耐火度在1580°c以上的一類無機非金屬材料。以黏土、石英、白雲石、菱鎂礦、石墨等天然礦物或人造氧化物、碳化物、矽化物、氮化物等為原料,經粉碎、混和、成型、幹燥、燒成等工序製得,或直接用電熔法製得。具有一定的機械強度和耐急冷急熱等性能。廣泛應用於冶金、化工、石油、機械製造、矽酸鹽、動力等工業領域
1.一切可耐高溫,加熱後不易熔化、變形、變質的材料。此種材料大多由黏土、石英、石墨等礦物製成
1.耐火材料
釋 耐火度不低於1580℃的一類無機非金屬材料。耐火度是指耐火材料錐形體試樣在沒有荷重情況下,抵抗高溫作用而不軟化熔倒的攝氏溫度。但僅以耐火度來定義已不能全麵描述耐火材料了,1580℃並不是絕對的。現定義為凡物理化學性質允許其在高溫環境下使用的材料稱為耐火材料。耐火材料廣泛用於冶金、化工、石油、機械製造、矽酸鹽、動力等工業領域,在冶金工業中用量最大,占總產量的50%~60%。
法語翻譯 matériel réfractaire
德語翻譯 feuerfester Stoff, Feuerfestbaustoffe (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