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唐宋田賦以外的苛捐雜稅。亦稱「雜變」
1.唐 宋 田賦以外的苛捐雜稅。亦稱「雜變」。 《文獻通考·田賦四》:「南唐 正賦之外,所取不一
引 宋 因之,名曰沿納……在後,沿納之賦,多從蠲減。」
引 《續資治通鑒·宋仁宗明道二年》:「自唐以來,民計田輸賦外,增取他物,復折為賦,謂之雜變,亦謂之沿納,名品煩細。」
引 範文瀾 蔡美彪 等《中國通史》第四編第一章第一節:「五代十國時期,各割據國巧立名目,敲剝財物,設置多種苛捐雜稅。宋朝統一後,全部承襲下來,統稱之為‘雜變’,又叫‘沿納’。」
1.沿納
釋 唐宋田賦以外的苛捐雜稅。亦稱「 雜變 」。
英語翻譯 consolidated duties on miscellaneous item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