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清末中央政府成立的掌管通商及運輸等事務的部門
1.清 末中央政府成立的掌管通商及運輸等事務的部門
引 鄭觀應 《盛世危言·商務》:「欲求利國,先祛二弊;欲祛二弊,先自上始。必乃於六部之外,特設一商部,兼轄南北洋通商事宜。」
1.商部
釋 中國清朝官署名。清光緒二十九年七月十六日(1903年9月7日)置,掌商務及鐵路礦務等事。置尚書、侍郎、左右丞、參議等官,分保惠、平均、通藝、會計四司,各有郎中、員外郎、主事;另有司務所,設司務。光緒三十二年九月二十日(1906年11月6日),將工部並入商部,改稱農工商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