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同「沽名賣直」
引 《續資治通鑒·宋高宗建炎二年》:「若方其爭論新法之際,便行竄黜,謂之立異好勝,謂之沽譽買直,謂之非上所建立,謂之不能體國,謂之不遵稟處分,言章交攻,命令切責,亦不能成其美矣。」
1.沽譽買直
釋 故作正直以獵取名譽。同「沽名賣直」。
1.輸入您想查詢的字語,簡體、繁體皆可。
例如 "汉语"、"漢語" 等;
2.輸入拼音,有無空格、帶不帶聲調均可。
例如"hàn yǔ"、"han yu" 或"hanyu" 等;
3.輸入字詞的拼音首字母縮寫,大小寫皆可。
範例如搜尋"漢語",輸入"hy" 或"HY" 皆可;
4.輸入單一漢字也可查詢該字的詞語組詞。
例如"漢"、"語"、"查" 等;
5.輸入漢字拼音以外的字元會自動忽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