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徹夜,終夜
1.徹夜,終夜
引 漢 劉楨 《贈五官中郎將》詩:「賦詩連篇章,極夜不知歸。」
引 晉 幹寶 《搜神記》卷十六:「﹝巨伯﹞又佯酒醉夜行,懷刃以去,家人不知也。極夜不還。」
引 明 唐寅 《七夕賦贈織女》:「銀臺極夜留魚鑰,珠殿繁更繞鳳旗。」
1.極夜 (自然現象)
釋 極夜又稱永夜,是在地球的兩極地區,一日之內,太陽都在地平線以下的現象,即夜長24小時。北極和南極都有極晝和極夜之分,一年內大致連續六個月是極晝,六個月是極夜。 在一個恒星月(約27.3日)的極夜時期裏,有半個月可見月亮(圓、缺),另外半個月見不到月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