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主管刑事。法律名詞。「從刑」的對稱。審判機關對犯罪分子判處刑罰時獨立適用的刑罰。如管製、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死刑等
1.主管刑事
引 《後漢書·郭陳傳讚》:「陳郭主刑,人賴其平。」
引 《宋史·高防傳》:「夢一吏以白帕裹印,自門入授防,防寤而思曰‘白主刑,吾當為主刑官乎?’俄而周祖即位,起為刑部員外郎。」
2.法律名詞。「從刑」的對稱。審判機關對犯罪分子判處刑罰時獨立適用的刑罰。如管製、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死刑等
1.獨立執行的刑罰,相對於從刑、附加刑而言。依我國現行刑法規定,主刑分為死刑、無期徒刑、有期徒刑、拘役及罰金五種
反 从刑
1.主刑
釋 主刑亦稱基本刑或本刑,是從刑或附加刑的對稱。是對犯罪適用的主要刑罰方法,隻能獨立適用。中國刑法規定的主刑包括:管製、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死刑五種,其中管製為中國獨創。外國刑事立法中,主刑往往還包括罰金刑。
德語翻譯 Hauptstrafe (Strafrech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