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嚴刑審問
1.嚴刑審問
引 清 薛福成 《庸盦筆記·述異·馬端敏公被刺》:「從人舁端敏入室,武校聞聲奔集,執縛兇犯,並執武生,付首縣熬審。」
引 鮑昌 《庚子風雲》第一部第二三章:「這惡棍骨頭很硬,熬審時可說是日夜鍛煉,他卻終無一供。」
1.官吏苦審犯人
例 「知縣每天開堂熬審,那犯人始終咬牙不招。」
1.熬審
釋 熬審指的是清代允許官吏以刑訊取得被審訊人口供的製度。《清史稿·刑法誌》曰:「凡訊審用杖,每日不得過三十。熬審得用掌嘴,跪鏈等刑。」掌嘴,即用皮鞭打嘴。跪鏈,即責令被審訊者跪在鐵鏈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