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套在囚犯腳腕上的刑具,是兩個鐵箍,中間用鐵鏈相連
英 shackles;
1.套在犯人腳上的刑具
引 巴金 《砂丁》四:「朋友,明白點!這回大家都要戴腳鐐的。」
引 沈從文 《從文自傳·我讀一本小書同時又讀一本大書》:「大清早若幹犯人從那方麵帶了腳鐐從牢中出來,派過衙門去挖土。」
1.一種用以拘束人雙腳的戒具。依照法務部核定之監所戒具標準表,腳鐐的質料為鐵質電鍍,重量為一點五公斤及三公斤,兩腳之鏈距為三十五公分
1.腳鐐
釋 腳鐐很重,可以防止犯人逃跑,並且兩腳之間的連接很短,犯人難以邁開步伐逃跑,並且走動的時候有聲音。腳鐐是一種金屬質地的用於束縛犯人雙腳使其不能走快的警用獄用器械,通常由鐐環和鐐鏈兩部分構成。使用方法是將鐐環套在犯人的雙腳腳踝上,鐐環上配有鎖具或者鉚釘孔,可以通過鎖住鎖具或者在鉚釘口釘死鉚釘將鐐環固定在犯人雙腳上,使犯人不能取下自由行走。鐐鏈是連接雙腳鐐環的金屬鏈。
英語翻譯 fetters; leg-irons